惠城里社保局在那里(惠州惠城社保局在哪里)

社会监督员受区医保局聘任,在区医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一是对全区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

为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惠城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通过惠州市惠城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公开选聘确定。社会监督员与区医保局不存在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区医保局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对入库的社会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社会监督员受区医保局聘任,在区医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一是对全区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全区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三是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四是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五是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六是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是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8月21日,逾期不再补报。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材料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区医保局报名邮箱:qybjbgs@hcq.gov.cn,邮件命名示例:如“张三+报名社会监督员”。

区医保局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区医保局将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区医保局官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后正式纳入区医保局社会监督员库,发放聘书。

【记者】卢慧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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