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三)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提示1】注意自行开发的界定。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视为自行开发。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提示2】包括嵌入式软件产品,关注剔除硬件产品销售额。
【解题思路】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注意把握其计算步骤:
计算步骤
具体公式
第一步:正常计算缴
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纳当期应纳增值税
第二步:计算税负率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00%
若税负率>3%,应退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
第三步:计算即征即
售额×3%
退税额
若税负率≤3%,则无即征即退税额
【提示】看清楚题目问的是“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还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两者关系:
(1)若税负率>3%,则有即征即退税额,此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期软件产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
(2)若税负率≤3%,则无即征即退税额,此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正常计算出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