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企业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转让库存股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企业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转让库存股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按照借贷记帐法,库存增加要记借方,减少记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