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什么是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在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融资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融券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

债券借贷和债券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来说是无风险的,若正回购方到期违约时,是由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的交易清算机构)垫付相关本金和利息给逆回购方,然后对正回购违约者进行限制交易,在违约后的一定时限内未能偿还款项时,中登公司有权处置其所质押的债券,若处置后的款项不足,中登公司还有权处置该正回购违约者证券帐户内其他证券,还有在正回购违约时,中登公司可以对正回购违约者所在的证券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追问:不是。追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资金融入方将债券抵押给资金融出方,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资金融入方会以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购回。这里的债权作为担保物,所有权归资金融入方所有。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就是资金融入方将债券卖给资金融出方,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资金融入方会以约定的价格买回债券。这里的债券的所有权归资金融出方所有。债券的所有权归属,是这两种回购方式的区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