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育假(节育假算病假吗)

云南女职工节育假是多少天?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依照下列规定休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七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三天。 (三)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三十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四)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十五天。 (五)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三十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十五天。 (六)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四十天。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享受节育假的条件?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

  (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第二十条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

  (一)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

  (四)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