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厦门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根据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做好企业单位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度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月工资收入;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月工资收入。

(二)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

厦门公积金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