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受理
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审核
社保局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初审、复核、审批
第三步:支付
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支付到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范围 下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付:
1.经批准居外医疗或转外住院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定点(未划卡)、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乡镇(街道)以上公办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已办妥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家庭病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我市医疗保险规定、需报销结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