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所进行的债券融资,依据资金用途和发行主体的不同,
具体来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用于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和公用事业等市政建设项目,这是中国地方
政府债券融资的主要目的,债券发行人多为地方政府组建的城投公司。城投公 司既是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市政建设的
融资平台。
二是用于高速公路、港口、机场、开发区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
券发行人通常是地方政府设立的经营企业,也属于市政债券范畴,从广义上 讲,这类债券也可以纳入城投债范畴。
三是由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债,本质上更接近准国债。
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它以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是为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而发行的企业债券,其最终信用主体是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