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公司简介--阳光保险集团公司简介视频

阳光保险集团向港交所主板递交首发上市申请。公司初创于2004年,是一家民营保险服务集团。截至2021年年末,阳光保险集团的保费总收入为1017.6亿元,其中,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的保费收入规模均位居行业上游。此外,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2021年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远超监管要求,其中,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

阳光保险集团向港交所主板递交首发上市申请。公司初创于2004年,是一家民营保险服务集团。

截至2021年年末,阳光保险集团的保费总收入为1017.6亿元,其中,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的保费收入规模均位居行业上游。

此外,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2021年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远超监管要求,其中,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位居行业中游。

目前在A股和港股市场上,多只保险股破净,阳光保险集团选择此时上市,能否受到投资者青睐?

集团总保费收入超千亿元 财险和寿险收入均居前列

根据阳光保险集团递交的聆讯资料,公司初创于2004年。2005年7月和2007年12月,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先后成立。2008年1月,公司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和2016年1月,阳光资管和阳光信保先后成立。

截至2021年末,阳光保险集团总资产规模达4416.23亿元,总保费收入达到1017.6亿元。

按保险公司类别分类,2021年,阳光财险产生保费收入409.33亿元,在约60家财产保险公司中位列第7位;阳光人寿产生保费收入608.26亿元,在约70家寿险公司中位列第12位。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承压

根据银保监会最新规则,保险公司需符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标准。2021年,阳光保险集团、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均远高于监管标准,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降。

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方面,2021年,阳光财险的数值为267%,在约60家财产保险公司中位列第35名;阳光人寿的数值为189%,在约70家人寿保险公司中位列第27位。

消费者投诉密度位居行业前列,消保与合规情况不乐观

根据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阳光信保的亿元保费投诉量和万张保单投诉量分别为112.94件/亿元和8.54件/万张,均位列财产保险公司首位。

数据显示,2021年第二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阳光信保亿元保费投诉量稳居财产保险公司首位。而2021年以来,阳光信保万张保单投诉量也多次排至行业前十。

此外,2022年第一季度,财产保险公司中,阳光财险的消费纠纷投诉量和保证保险纠纷投诉量分别达到82件和116件,位列财保公司前三位。

招股材料显示,2019年至2021年,阳光保险集团被中国监管机构处以罚款的总金额分别约为1004万元、1048万元和1870万元,逐年增加。

2022年以来,阳光保险集团下属公司多次收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国内保险市场的头部效应较强,当前已在A股和港股市场上市的保险公司多为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等行业巨头。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的保费收入虽位居行业前列,但与龙头公司尚存一定差距。

从资产规模上看,2021年,阳光保险集团的资产规模超过4000亿元,而上述龙头公司的资产规模均超过万亿规模。如公司成功上市募资,届时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业绩规模或将有所提高。

当前在A股和港股市场上,多只保险股破净,阳光保险集团选择此时上市,能否获得投资者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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