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赣卫妇幼字〔2022〕16 号)中《2022年江西省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筛查出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开展救助,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为项目救助定点医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和条件0-14周岁、具有江西籍且未纳入医疗保障救助政策范围的患有临床确诊的血 phe ≥ 6 mg/dl 的 PK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赣卫妇幼字〔2022〕16 号)中《2022年江西省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筛查出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开展救助,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为项目救助定点医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0-14周岁、具有江西籍且未纳入医疗保障救助政策范围的患有临床确诊的血 phe ≥ 6 mg/dl 的 PKU 患儿和血phe ≥ 2 mg/dl 的BH4D 患儿。
二、救助标准
①:每名PKU患儿一次性定额补助 8000元;
②:每名 BH4D患儿一次性定额补助 200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1、符合条件且已通过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评审,获得受助资格的 PKU/BH4D 患儿救助对象,或纳入2020、2021年江西省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救助的PKU/BH4D 患儿,填写申请表和领款回执单,经项目救助定点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审核确认审批后拨付救助款。
2、其他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救助:
2.1、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填报申请表,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提供身份及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2. 3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最新生活照片。
2. 4、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具备PKU / BH4D 诊疗能力的三级医疗机构,或者当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出具的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逾期问题
该项目救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个人放弃救助,责任自负。
2、联系电话
项目办设在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医学遗传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联系电话:0791-86296519。
3、救助申请咨询联系单位与电话如下: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 0791-86296519 |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 0792-8590351 |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 0799-6881575 |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 0797-8282119 |
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 0795-3565872 |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 | 0794-8221682 |
上饶市妇幼保健院 | 0793-8225553 |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 | 0796-8322280 |
景德镇妇幼保健院 | 0798-8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