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处分的种类(政纪处分的种类和影响)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对哪些行为给予政纪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 大过或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1)隐瞒收入,截留、坐支、挪用、转移资金,或隐瞒资产不人账,形成 账外资产,设立小金库的;(2 )违反规定擅自开立银行账户,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的;(3) 将公款、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放或公款打人个人账户三个月内未在 财务核销的;(4)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对哪些行为给予政纪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 大过或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1)隐瞒收入,截留、坐支、挪用、转移资金,或隐瞒资产不人账,形成 账外资产,设立“小金库”的;(2 )违反规定擅自开立银行账户,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的;(3) 将公款、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放或公款打人个人账户三个月内未在 财务核销的;(4) 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随意核销费用,乱挤乱摊成本的;(5) 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授权、批准资金支付的;(6 )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

党纪政纪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 律处理措施,包括改组、解散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 法》第三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行政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 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四种。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 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规定,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处分种类,亦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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