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在发生事故时决定事故的)

第一类危险源指哪些东西 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重大危险源清单中评价方法:L、E、C、D是什么意思? 您好,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马上回复您。 第一类回火脆性与第二类回火

第一类危险源指哪些东西

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重大危险源清单中评价方法:L、E、C、D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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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回火脆性与第二类回火脆性都是什么啊

回火脆化现象 定义:回火时韧性下降的现象。 1.低温回火脆性(第一类回火脆性) 在250~400℃间回火时出现的脆性叫低温回火脆性。几乎所有的钢都存在这类脆性,称为不可逆回火脆性。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在250℃以上回火时,碳化物薄片沿板条马氏体的板条边界或针状马氏体的孪晶带和晶界析出,破坏了马氏体之间的连接,降低了韧性。在这样的温度下残余奥氏体的分解也增进脆性,但它不是产生低温回火脆性的主要原因。 为了防止这类脆性,一般是不在该温度范围内回火,或采用等温淬火处理。钢中加入少量硅,可使此脆化温区提高。 2.高温回火脆性(第二类回火脆性) 在450~650℃间回火时出现的脆性称为高温回火脆性。它与加热、冷却条件有关。加热至600℃以上后,慢速冷却通过此温区时出现脆性;快速通过时不出现脆性。在脆化温度长时间保温后,即使快冷也会出现脆性。将已产生脆性的工件重新加热至600℃以上快冷时,又可消除脆性。如再次加热至600℃以上慢冷,则脆性又再次出现。所以此脆性称为可逆回火脆性。 高温回火脆性的断口为晶间断裂。一般认为,产生高温回火脆性的主要原因是磷等杂质在原奥氏体晶界上偏聚。钢中铬,镍等合金元素促进杂质的这种偏聚,而且本身也能发生晶界偏聚,因此增大了产生回火脆性的倾向。 防止高温回火脆性的方法是:尽量减少钢中杂质元素的含量;或者加入钼等能抑制晶界偏聚的合金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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