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钱罐子结案(小牛钱罐子结案意味什么)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关于P2P平台钱罐子案件执行通报具体如下:杨雄杰、张翔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通报(钱罐子平台)本院依据(2020)粤0305刑初805、1211号刑事判决,依法执行杨雄杰、张翔、姜再宸、陈晓亮、孙颀、陈科秀、胡辉、卢益旺、李永刚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部分两案,执行案号分别为(2021)粤0305执12798号、(2022)粤0305执8473号。目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关于P2P平台“钱罐子”案件执行通报

具体如下:


杨雄杰、张翔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通报(“钱罐子”平台)

本院依据(2020)粤0305刑初805、1211号刑事判决,依法执行杨雄杰、张翔、姜再宸、陈晓亮、孙颀、陈科秀、胡辉、卢益旺、李永刚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部分两案,执行案号分别为(2021)粤0305执12798号、(2022)粤0305执8473号。目前,已依法追缴到案款项人民币92,566,122.7元。

本案拟分期按比例向钱罐子集资参与人发放到案款项,集资参与人名单正在审核中,本院将依法发布执行公告。因人数众多,届时请各集资参与人依照执行公告指引,完成登记、核对、确认事项。在核对确认后,请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本院将在审核完毕后,依法分配案款。

据相关媒体报道,2018年7月16日,钱罐子金服公告称并购重组,同时资金兑付方案公布延迟,2018年9月被正式立案侦查。2019年12月13日,警方通报显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罐子平台犯罪嫌疑人杨某杰决定逮捕。2020年3月18日,钱罐子实控人、股东杨雄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当时通报显示,钱罐子平台利用虚假标的进行集资,将资金归集到平台资金池后再向外投资到各借款企业,赚取利差侦查机关认定:深圳市前海钱罐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深圳市前海小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于2016年4月1日更名为深圳市前海钱罐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中实恒创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钱罐子平台,犯罪嫌疑人杨雄杰系平台实际控制人、股东,该平台在未取得国家金融机构许可的情况下,通过APP和官网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推广且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对平台产品进行投资。

天眼查APP显示,钱罐子金服由深圳前海中实恒创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中实恒创投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彭伟良,系深圳钱罐子栎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钱罐子栎创投有两大股东,深圳钱罐子永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深圳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股权穿透后,彭伟良间接持股90%。云展投资大股东即为杨雄杰,持股比例为34%。

文章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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